近日,山西省临汾市教育局发布“中小学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服务项目选择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明确代理机构受临汾市教育局委托代理中小学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这意味着临汾市临汾市或将上线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
临汾市的校服话题并不是第一次引起公众关注。2023年10月,山西临汾有学生家长在网络平台发视频称,孩子的冬季校服填充物居然是碎布、碎纸屑。该事件被媒体广泛报道。临汾市也不是第一个选择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的山西城市。早在2017年,有媒体报道山西省教育厅用“互联网+”模式规范校服管理,结果山西校服仍然屡屡爆出问题。
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再陷反垄断风波
事实上,打着“阳光”旗帜的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容易演变出为借入驻平台干预校服采购,保护本地校服企业的情况,不利于公平开放的市场营商打造;甚至收取不恰当比例的校服款,损害校服企业和家长利益;平台上正规企业的产品被仿冒、维权难,导致校服产品难以跳脱低质低价的发展“怪圈”。
2018年,媒体对“阳光智园”校服采购收费平台做了曝光。虽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及时发布《关于中小学校服工作有关事项的说明》,澄清“阳光智园”校服互联网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方并非“教育部平台”,并强调校服选购及引入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和自愿原则,但校服市场关于采购平台的负面新闻时有曝出。
近年来,教育部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校服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政策,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努力保障校服质量安全、提升服装育人功能。2016年,山西省转发了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今年3月以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开展2024年“四季守护 铁拳出击”专项行动,整治屡屡爆出的校服问题。3月,太原市杏花岭区、临汾市、长治市沁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对辖区内生产销售不合格学生装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涉及货值金额5万余元。
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并非万能良方,家长和学生的意见不容忽视。长期以来,校服的购买者家长和使用者学生对校服采购并无参与权、决定权,甚至没有知情权,易滋生腐败现象。校服采购既然是家长掏腰包,就要让他们“用脚投票”,增加家长、学生在校服采购中的参与度与话语权,以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来促进各地校服质量提升和采购公平,切实提升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打着“信息化”名义的直采平台、收费平台,无疑是为自由交易再加一重壁垒,以“简单粗暴”的狭隘化监管代替科学管理、以“平台直采”的技术动作替代阳光透明的家长诉求,更是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既当裁判又当选手?校服采购谁做主?
事实上,《反垄断法》的酝酿过程可追溯到1987年。1987年8月,反垄断法起草小组成立,隔年提出《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暂行条例草案》。1993年9月,反不正当竞争法“单飞”通过,留下反垄断法悬而未决。直到2007年8月30日,《反垄断法》表决通过,长达14年的“立法长跑”结束了。
立法期间有一个争议焦点问题——由谁来执行《反垄断法》?结果显示,“反垄断法第一案”发生在诉讼领域。首个进入司法实质审理程序的案件直到6年后才出现。
地方既当裁判又当选手,“反垄断法第一案”与当前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的情况颇为相似。诚信是政府公信力的基石,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则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地方政府诚信问题关系到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如果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出现诚信缺失,不仅会损害公众利益,还会导致投资者信心下降,进而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公平竞争的前提条件是公平,竞争的本质是市场的灵魂。在活跃的市场中,可通过管理来提高效率;然而,过度干预会抑制市场活力。”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导丁茂中认为。
“长远来看,校服行业需要匹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禁垄断行为,促进良性竞争,实行品牌化管理,保护知识产权,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副院长蒋洁蓉表示,校服质量提升是人心所向,依托公平竞争大市场、可持续产业链、“政府、企业、家、校、机构”共治机制,可协同实现校服全生命周期质量共治,不断提升学生群体校服质量获得感。
校服采购过程还需政府、学校和企业以学生利益为重,将校服选择权交还给学生和家长,利用市场机制满足实际需求,共同推动校服行业向善向美;从而以美育浸润学校,推动学校文化建设迈向新的高度。(王英)